根據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》規定,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計劃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,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單位
浙(zhe)江(jiang)省(sheng)教(jiao)育(yu)廳(ting)教(jiao)研(yan)室(shi)是(shi)浙(zhe)江(jiang)省(sheng)教(jiao)育(yu)廳(ting)所(suo)屬(shu)公(gong)益(yi)二(er)類(lei)事(shi)業(ye)單(dan)位(wei),預(yu)算(suan)形(xing)式(shi)為(wei)財(cai)政(zheng)適(shi)當(dang)補(bu)助(zhu),機(ji)構(gou)規(gui)格(ge)為(wei)正(zheng)處(chu)級(ji)。辦(ban)公(gong)地(di)點(dian)位(wei)於(yu)杭(hang)州(zhou)市(shi)西(xi)湖(hu)區(qu)。主(zhu)要(yao)負(fu)責(ze)浙(zhe)江(jiang)省(sheng)中(zhong)小(xiao)學(xue)、幼兒園教育教學研究、指導及業務管理,具體工作包括基礎教育理論、政策、實踐研究;基礎教育課程改革、資源建設、學科教學、教育評價研究和指導;基礎教育學科骨幹教師培養;教研隊伍建設和教學研究事業發展指導等。
二、招聘崗位、條件及待遇
(一)需求計劃
本次招聘1個崗位共1人。
崗位名稱、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(附件1)。
(二)資格條件
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:
1.政治素質良好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;
2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願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;
3.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曆(學位)、專業、技能條件;
4.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5.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;
6.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;
7.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。
duizhuanyetiaojiandeyaoqiu,zhuyaocankaojiaoyubufabudeputongjiaoyuzhuanyemulu,bingjiehezhaopingangweiyongrenshijijinxingzongherending。zhuanyemingchengbuyizhi,dansuoxuefangxiangxiangtonghuoxiangjinde,youzhaopindanweicankaogaoxiaoxueke、專業設置目錄綜合認定,並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。
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,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。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。
對身體條件的要求,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,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。
(三)崗位待遇
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製內用人,實行聘用製管理。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。
三、招聘程序與辦法
(一)報名和資格初審
1.電子郵件報名。應聘人員應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
報名材料包括:報名表(樣式見附件2,用其他格式簡曆代替的視為報名無效);本人近期免冠彩照(jpg格式)、身份證正反麵掃描件(pdf格式)、本科和碩士、博士階段學曆及學位證書掃描件(pdf格式)等。暫未取得博士階段學曆學位證書的,提供所在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掃描件(pdf格式,未完成學曆認證的留學人員提供足以證明其教育內容、在學狀況以及預期畢業時間的材料)。
2.資格初審。報名結束後,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。初審結果將在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網站公布。
崗位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低於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,否則招聘單位研究後報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。
3.資格複審。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、學曆學位證書(含就業推薦表或境外學位認證書)等崗位條件所需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,按指定時間、地點參加資格複審,複審通過後參加考試。資格複審時間及地點在本單位網站公布。
若(ruo)應(ying)聘(pin)人(ren)員(yuan)所(suo)提(ti)供(gong)的(de)證(zheng)件(jian)不(bu)全(quan),或(huo)所(suo)提(ti)供(gong)的(de)證(zheng)件(jian)與(yu)報(bao)考(kao)資(zi)格(ge)條(tiao)件(jian)不(bu)相(xiang)符(fu),取(qu)消(xiao)考(kao)試(shi)資(zi)格(ge)。未(wei)按(an)時(shi)參(can)加(jia)資(zi)格(ge)複(fu)審(shen),視(shi)為(wei)自(zi)動(dong)放(fang)棄(qi)考(kao)試(shi)環(huan)節(jie)。
4.應聘資格確認。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,通過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網站發布考試通知並發放準考證,確認其應聘資格。
(二)考試
考試采用筆試、麵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,筆試、麵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,並分別按40%、60%計入總成績。
1.筆試。筆試擬定於2026年5月舉行,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,以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。
筆試內容為專業能力測試(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目)。考試時間為2.5小時,主要考查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素養。
筆試結果將於筆試結束後2周內,在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網站公布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,按1:5的比例確定麵試人員名單。如實際參加筆試人員不足1:5的比例,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確定麵試對象。
2.麵試。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。
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,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崗位認知、綜合素質、專業素養、工作能力以及崗位匹配度。
麵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,低於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。
如有應聘者放棄麵試的,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。
(三)體檢、考察
考試完畢,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,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(總成績相同的,麵試成績高者優先)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察對象。
體檢、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有關辦法進行。
(四)公示、聘用
經體檢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員,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,並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。
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,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。試用期滿後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(五)其他
1.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、聘用資格,或體檢、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,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。需要遞補的,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。
2.確定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,逾期不能報到的,不再保留其聘用資格。
四、紀律與監督
(一)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:
1.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(https://www.zjjys.org,“公示公告”欄目);
2.浙江省教育廳網站(http://jyt.zj.gov.cn/,“公告公示”欄目);
3.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http://rlsbt.zj.gov.cn/,“招聘公告”欄目)。
招聘過程相關信息(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麵試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、遞補信息等)一般僅在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網站公布,請應聘者自行留意。
(二)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,按照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執行。
(三)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,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,以便及時研究處理。
監督電話:(浙江省教育廳人事處);
監督郵箱:(浙江省教育廳機關紀委)。
五、谘詢
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,請直接向招聘單位谘詢。
谘詢電話:
(馬老師);0571-56870037(王老師)。
附件:
信息來源於網絡,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。
來源鏈接:
https://rlsbt.zj.gov.cn/col/col1229743683/art/2026/art_912588d

